兰商校办发〔2014〕12号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各院(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中共兰州商学院委员会兰州商学院关于印发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兰商党发〔2014〕11号)、《中共兰州商学院委员会兰州商学院关于印发2014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兰商党发〔2014〕12号)以及《中共兰州商学院委员会兰州商学院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兰商党发〔2014〕51号)《中共兰州商学院委员会兰州商学院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兰商党发〔2014〕54号)的精神和要求,对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系统总结。同时,紧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认真谋划和科学部署。
请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于2014年12月10日之前,将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本部门、本单位2014年工作总结与2015年工作计划纸质版报送到学校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办公自动化“学校办公室”邮箱。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