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商校办发〔2015〕1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敉》(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结合本学期校历安排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现对我校2015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1月16日(星期五)—2月27日(星期五)放假,2月28日(星期六)、3月1日(星期日)返校报到注册,领发教材,打扫卫生,3月2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2.教师:在完成期末考试阅卷、登分和试卷归档等工作后放假,2月26日(星期四)开始上班。
3.行政、教辅及其他人员:在完成本学期的各项工作后,1月21日(星期三)—2月25日(星期三)轮休,2月26日(星期四)开始上班。
三、具体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要求,确保学校稳定和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与学生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放假前和开学前,要集中精力对门卫、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安全隐患进行深挖细查和及时整改,特别要加强校园门禁、消防、校车、供水、供电、用气、采暖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排查。同时,要针对冬季安全及大学生年龄特点,在放假前利用班会、安全讲座、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形式,认真开展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确保学生安全离校、平安返校。
2.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四风”反弹。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学校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十一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省纪委《关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敉》要求,重点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力度,坚决制止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和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发挥表率引领作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在节日期间反弹。
3.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信息报告等值班工作制度,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确保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电话:5252000),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4.努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继续做好假期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分别做好留校学生管理、科研项目申报、水电气暖及通勤车辆等后勤保障、校园网络监控、在建工程维护等工作。后勤处负责安排值班车辆接送和平校区值班人员(上午8:30从段家滩校区出发,下午5:00从和平校区返回)。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寒假值班安排表于1月15日前发送到“学校办公室”邮箱。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