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经2017年7月3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暑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2014级、2015、2016级学生:7月17日(星期一)—9月1日(星期五)放假,9月2日、3日(星期六、星期日)报到注册,9月4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2.2017级新生:本科生9月5日、6日(星期二、星期三)报到注册,研究生9月6日(星期三)报到注册;9月7日—10日(星期四—星期日)入学教育;9月11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3.教师:完成阅卷、登分、试卷整理归档等工作后开始休假,8月31日(星期四)开始上班。
4.行政、教辅、后勤及其他人员:7月15日(星期六)、7月16日(星期天)正常上班,在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后,于7月17日(星期一)—8月30日(星期三)轮休,8月31日(星期四)开始上班。
二、有关要求
1.放假前,各学院(部)要把放假安排和有关要求准确传达到每位师生,并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假期的交通安全、防诈骗、防溺水、防偷盗等方面,要特别向学生强调防范订票陷阱和求职骗局。严禁各学院(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或参观。
2.开学前,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报到注册工作,防止流于形式。学生本人持有已交学费、住宿费的相应凭证,方可予以注册,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确有原因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或作出书面说明。
3.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招生录取、科研项目申报、基建维修、校园安全、网络安全、后勤保障等常规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舒心的假期。
4.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5.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暑假值班工作,切实把值班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值班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玩忽职守,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电话:5252000)。因脱岗及个人原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严肃追责。值班车辆每天上午8:30从段家滩校区出发,下午5:00从和平校区返回。
6.请各单位、各部门将2017年暑假值班表(7月17日—8月30日,严格按照“附件”格式填报)务必于7月12日前发送到办公自动化“杨晓祥”邮箱。各单位、各部门在报送暑假值班安排表上,增加值班期间每位值班人员的“固定办公电话”和“值班地点”两项信息,以备学校总值班室检查值班人员到岗值守情况。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章)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