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对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作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
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补上星期一的课,4月2日—4月4日连休3天。其中,4月2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3日(星期一)为调休,4月4日(星期二,清明节)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三)起正常上班、上课。
第五周周末双学位课程、综合素质选修课程、研究生课程调课事宜,分别由教务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MBA教育中心负责具体安排。
二、相关要求
1.学生管理工作。放假前,学生工作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各学院必须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特别要做好毕业班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各相关部门必须对图书馆、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公寓和食堂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放假期间,加强对各校区的治安巡逻和对重要场所的安全防范,确保学校资产设备安全和校园秩序稳定。
3. 值守应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放假期间值班工作,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假期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信息畅通。如遇各类突发和应急事件,务必及时、如实上报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电话:5252000),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4.后勤保障工作。后勤处要切实做好水电暖、饮食、环境保洁等后勤服务工作,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信息中心要切实加强对校园网的监控与管理,确保网络畅通和信息安全。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值班表(4月2日—4日,严格按照“附件”格式上报)务必于3月29日之前发送到办公自动化“杨晓祥”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兰州财经大学2017年清明节值班安排表
学校办公室(章)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