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本学期校历安排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现对我校2017年元旦、寒假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时间
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2017年1月1日(星期日、元旦)、1月2日(星期一、补休)放假,共3天。
二、寒假放假时间
1.本科生与研究生:1月12日(星期四)—2月24日(星期五)放假,2月25日、26日(星期六、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27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2.教师:在完成期末考试阅卷、登分、试卷整理归档等工作后开始休假,2月23日(星期四)开始上班。
3.行政、教辅、后勤及其他人员:在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后,于1月14日(星期六)—2月21日(星期二)期间安排轮休,2月22日(星期三)开始上班。
三、有关要求
1.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自身防范能力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要全方位、多角度地组织开展元旦、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学生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危险区域,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教育引导学生在“人身、心理、财物、网络、交通、火灾、防盗、防诈骗、防传销”等方面树立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增强自身防范能力。
2.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
寒假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对印章、文件及贵重物品、危险化学物品等进行清点检查,妥善保管,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后勤处要认真及时做好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的水、电、暖设备、管网检查维护等工作。
3. 强化值守应急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放假期间值班工作,层层靠实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假期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信息畅通。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电话:5252000)并妥善处置。请各单位、各部门将元旦、寒假值班表(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2日、1月14日—2月21日,严格按照附件格式)务必于12月28日前发送到办公自动化“杨晓祥”邮箱。
4.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把抓好“双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守住纪律底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自觉做遵纪守规的模范。
5. 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招生就业处、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认真加强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努力提升毕业生就业率;科技处、各学院及各科研机构要扎实做好2017年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要认真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人事处要做好人员招聘工作,尤其是加大博士引进力度;基建处、后勤处要做好各类在建、维修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后勤处要安排好值班车辆,负责接送值班人员(值班车辆每天上午 9:00从段家滩校区出发,下午5:00从和平校区返回);保卫处要坚持24小时在岗值班,加强对各校区的治安巡逻和对重要场所的安全防范,确保学校资产设备安全和校园秩序稳定;信息中心要切实加强对校园网的监控与管理,确保网络畅通和信息安全。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提前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学校办公室(章)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