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商校办发〔2014〕9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国庆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所涉及本科生、研究生(含MBA学员)调课事宜,分别由教务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MBA教育中心另行安排。
二、具体要求
1.放假前,学生工作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以及各二级学院必须切实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特别要做好2014级新生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学生集体外出,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校党委相关要求,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刹风正纪工作;必须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及轮流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重点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后勤服务保障、网络信息监控等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平安欢度佳节。
3.请各单位、各部门将值班表(10月1日—10月7日)于9月25日前发送到办公自动化“学校办公室”邮箱。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