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办公室
 学校主页 | 本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动态 | 规章制度 | 参考信息 | 校情统计 | 常用下载 | 巡察审计 
现在是:
热点文章
 
站内检索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参考信息>>他山之石>>正文
 
云南大学探索实施以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学院制
2014-11-20 10:27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一、科学设定目标。建立学校宏观调控、学院自主运行、师生民主管理、教授专家治学的校院分级管理体系。重在增强学院办学活力,调动学院办学主动性。 

二、明确校院职责。重新划分和调整学校、学院在学科建设、人事财务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管理、资产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责权范围。学校主要履行宏观规划、制定政策、协调资源、信息服务、考核评估、督促检查等职能,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自主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 

三、实施目标管理。根据学校发展总体目标和建设规划,学院制定领导班子三年任务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目标责任书。学校和学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和任期届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全校公布,奖优惩劣。 

四、完善运行机制。健全学院党政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体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成立学院教授委员会,完善学院内部机构设置,制定学院规程等。通过推进学院制建设,逐步建立起目标责任清晰、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迅速有力、监督全面有效、反馈及时准确,更有利于人才培养和学术发展的学院管理运作体制。 

上一条:上海财经大学探索师资队伍开放建设
下一条:复旦大学“四个着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2006-2015 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201号